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 银亿 债券简称:15 银亿 01、16 银亿 01、16 银亿 02、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6、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308.SZ、118586.SZ、118656.SZ、112404.SZ、112412.SZ、118780.SZ、112433.SZ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公司债券 2018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 要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银亿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银 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 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1),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13.3.2 条规定,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并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复牌恢复交易。实施风险警示的起 始日为 2019 年 5 月 6 日,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银亿股份”变更为“ST 银亿”, 股票代码仍为“000981”。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5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5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 1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9 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 19 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触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 十一条规定情形) ............................................................................................................. 19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 25 四、现场风险排查情况及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 2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2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8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状况 ....................................................................................... 28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 30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32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32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33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37 一、增信机制 ..................................................................................................................... 37 二、偿债计划 ..................................................................................................................... 38 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 39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40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40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42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 45 第八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49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情况 ....................................................... 49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情况 ............................... 49 第九章 其他情况 ................................................................................................................... 51 一、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 51 二、其他重大事项核查 ..................................................................................................... 56 根据发行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银亿股份”)与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担任银亿股份有限公司“15 银亿 01”、“16 银亿 01”、“16 银亿 02”、“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6”和“16 银亿 07”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出具上述七期债券的 2018 年度债券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第一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一)许可文件和获批规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6〕410 号”无异议函许可,银亿股份获准非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 上述 10 亿元债券已完成全部发行并兑付摘牌,详情如下: 2016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1”,债券代码“118586”)的发行,发 行规模为 2.5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足额兑付完毕并 摘牌。 2016 年 5 月 3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6 银亿 02”,债券代码“118656”)的 发行,发行规模为 3.5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足额兑 付完毕并摘牌。 2016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6”,债券代码“118780”)的发行,发 行规模为 4.0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足额兑付完毕并 摘牌。 (二)存续期内非公开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 银亿 01。 债券代码:118586.SZ。 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5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品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和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前,在深 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 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2 个计息 年度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2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3 月 28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的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19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分别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或第 2 年末行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分别加第 1 年的利息 或第 2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 债券简称:16 银亿 02。 债券代码:118656.SZ。 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5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品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和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前,在深 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 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2 个计息 年度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2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5 月 3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的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19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分别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或第 2 年末行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分别加第 1 年的利息 或第 2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债券简称:16 银亿 06。 债券代码:118780.SZ。 挂牌转让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品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和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和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前,在深 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和第 2 个计息年 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和第 2 个计息 年度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 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2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7 月 28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19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分别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或第 2 年末行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分别加第 1 年的利息 或第 2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一)核准文件和获批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股份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上述 18 亿元债券已完成全部发行,详情如下: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 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3.0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兑付“15 银亿 01”2018 年回售本金,未回售部分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 2016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4”,债券代码“112404”) 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7.0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兑付“16 银亿 04”2019 年回售本息及未回售部分利息,该期债券经 2019 年第一期/第二期持有 人会议表决通过加速到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5”,债券代码“112412”) 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4.0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5” 已通过持有人会议有条 件豁免加速到期,但存在未能在议案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全部增信手续的情形。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7”,债券代码“112433”) 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4.0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7” 已通过持有人会议有条 件豁免加速到期,但存在未能在议案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全部增信手续的情形。 (二)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5 银亿 01。 债券代码:112308.SZ。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三年(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8 年 12 月 23 日) 票面利率为 7.28%,上述期间内固定不变;存续期后两年(2018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票面利率为 8.78%,上述期间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5 年 12 月 24 日。 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 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 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 银亿 04。 债券代码:112404.SZ。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7.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3%,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6 月 21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1 年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 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 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6 银亿 05。 债券代码:112412.SZ。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7 月 11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1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 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 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已根据持有人会议通过议案追加部分增信(其中股权质 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 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 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 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 银亿房产 1,837.59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 亿新城房产 3,911.11 万元债权)。另有部分增信(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 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已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但尚未办理质押登记手 续、象山银亿房产 13,954.22 万元债权尚未签署《债权质押担保协议》亦未办理 质押登记手续。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发行主体: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债券简称: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433.SZ。 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8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首日/起息日:2016 年 8 月 19 日。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1 年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 使回收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 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已根据持有人会议通过议案追加部分增信(其中股权质 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 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 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 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 银亿房产 1,837.59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 亿新城房产 3,911.11 万元债权)。另有部分增信(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 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已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但尚未办理质押登记手 续、象山银亿房产 13,954.22 万元债权尚未签署《债权质押担保协议》亦未办理 质押登记手续。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存续期内七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 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在存续期内严格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将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债券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 6 月 22 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2017 年 6 月 16 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 6 月 14 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系“15 银亿 01”存续期内的第四个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系存续期内 其他 6 期债券的的第三个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情况(触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2018 年度,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出具情况包括: 1、2018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变更公司名 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并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 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2018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1)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 年 8 月 21 日、2018 年 8 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 票异常波动的情形。按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5.63 元/股计算,银亿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总数为 1,681,271,71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2.38%,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 (2)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董 事 会 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议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3),公司拟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就“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的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宜召开董事会审议预案,并 申请股票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周四)上午开市起停牌。 (3)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5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新增部分股份质押。 截至该公告出具日,银亿控股持有银亿股份股份数为 954,072,354 股,占公司总 股份数 23.69%,增加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791,353,407 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的 19.65%。 (4)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5)根据公司 2018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公司正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同时,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审计、 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动中。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9 月 4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2018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1)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近日公司控股股 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大股东熊基凯先生收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质权人关于股票质押平仓、违约处置等通知,银亿控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质押的 409,658,36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0.17%),在未来相关法规约定期限内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发行人公告还显 示若上述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公告的深交所《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27 号),针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交易所提出 20 个问题要求发行人于 9 月 7 日前进行答复。截至 9 月 13 日,深交所尚未收到发行人的答复,要求公司 于 9 月 14 日前回复并披露未在期限内答复问询的原因等;同时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前答复重组问询函并申请股票复牌,如无法在上述期间内答复问询, 需于 9 月 17 日前披露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充分提示风险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彼时发行人的股票仍处于停牌阶段。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持续跟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股权质押后续进展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2018 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98 号),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发行人尚未就《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进行答复,仍未能披露 相关文件,也未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深交所要求发行人尽快披露重组问 询函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深交所保留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18 条的规定 对发行人予以强制复牌的权利。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2018 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中诚信证评关 于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 评委公告[2018]125 号),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 份质押比率较高,且股票复牌后下跌幅度较大,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不排除 极端情况导致的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以上事件导致偿债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同时银亿股份 2018 年前三季度整体盈利能力和去年同比有所下降,因此中诚信 证评决定将银亿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AA 级),以及“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AA 级)列入信用评级观 察名单。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复牌的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市后披露了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 组问询函的公告及相关文件,但未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18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亿 股份,证券代码:000981)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2018 年 11 月 20 日起公司股票已复牌。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2018 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7),公司收到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蔚城置业”)诉讼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诉讼状,现浙江省嘉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通知开庭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8 日。案件原告为 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诉讼情况包括判令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偿还本金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及逾期利息、诉讼 涉及的相关费用;请求判令原告就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 山银亿”)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上述范围内优先受偿;判令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就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另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公司及宁波凯启、象山 银亿、银亿集团与蔚城置业就诉讼案件处理签订《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象山 银亿将其抵押的房产转让给蔚城置业,转让价款用于抵偿蔚城置业对于宁波凯启 的借款债权以及各项费用,根据届时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等。 此外,根据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告 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 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以及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告的《银 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72),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共 披露三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减持后合计持有股份 931,612,633 股,占总股本比 例的 23.13%。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7、2018 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 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 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8]134 号),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决定将 银亿股份的主体评级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 “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并将公司 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中诚信证评认 为,公司三季度整理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均有所减弱、子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 本息、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被动减持,上述事项将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公司的后续再融资能力,加大了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以及债券本息偿付压 力。下调具体原因详见公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8、2018 年第八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7),公司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债券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债券“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16 银亿 04”(债券代码:112404)、 “16 银亿 05”(债券代码:112412)和“16 银亿 07”(债券代码:112433)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9、2018 年第九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银亿 01” 未能如期足额兑付的公告》,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银亿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15 银亿 01”)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 299,733,000.00 元。 本期债券利息分为回售部分利息及非回售部分利息。其中非回售部分利息通 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至投资人处,划付至投资人账户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回售部分利息公司拟用场外清算方式支付(即公司自行划款至“15 银亿 01” 各投资人账户中),其中回售部分应付利息 21,820,562.40 元,付息款划付至投资 人账户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九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中提出公司未能如期兑付“15 银亿 01”回售本金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 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 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 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 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详细披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10、2018 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情况 根据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 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信评委公告[2018]142 号),由于银亿股份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发布《关于“15 银亿 01”未能如期足额兑付的公告》,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决定将 银亿股份的主体评级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并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 “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并继续将公 司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下调具体原因详见公 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2018 年度,银亿股份上述 7 期公司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招商证 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于 2019 年召开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因 本次会议整体流程涉及跨年,特此补充披露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应情况,具 体如下: 针对发行人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被动减持、公司三季度整 理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减弱、子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等事项,债券受托管 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为《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等为“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券提供增 信措施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以发行人或发行 人子公司的资产为本期债券设立抵押、质押担保,包括以已经设置担保的资产为 本期债券设立第二顺位及后顺位抵押、质押担保;(2)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关 联公司为“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提供资产 的抵押或质押担保以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3)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为“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4)提供其他足额的增信措施。议案同时建议发行人应于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提出“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 亿 07”的初步增信措施方案,供各位债权人讨论,并将根据各债权人意见或建 议进行修改和完善,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30 个交易日内进一步落实各项增信措施。 2018 年 12 月 28 日,鉴于“15 银亿 01”已构成实质违约,受托管理人在《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 知》中补充提出以下临时议案:临时议案 1:《关于宣布“15 银亿 01”未回售部 分债券及“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全部债券加速到期的议 案》;临时议案 2:《关于要求发行人履行“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临时议案 3:《关于要求发行人披 露截至目前的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资产及其抵质押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 的议案》;临时议案 4:《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临时议案 5:《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全部费用的议案》;临时议案 6:《关于缩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事项时限的议 案》。同时“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债券持有人上海耀之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请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增加审议临时议案 7:《关 于要求发行人披露为“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提供增信措施 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协助发行人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了 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 和 16 银亿 07 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结束后 在律师的见证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分别统计各期债券投票,并于 2019 年 1 月 9 日 分别出具了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告知投资者各期债券投票 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四、现场风险排查情况及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及其他 相关规定,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2018 年 9 月 15 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股东质押平仓进展、资金准备情况、 诉讼和和解进展、未来资产处置安排等情况、违约后安排等进行了现场风险排查, 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金储备等进行了调研。除现场风险排查外,2018 年招 商证券还通过每月风险监测、定性定量指标排查、电话访谈、邮件反馈、舆情监 督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现金储备情况、资信情况、偿债资金安排等,并及 时持续就相关事项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自 2017 年首次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分类以来,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招商证 券即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1”等 7 只小公募/非公开公司债券列入“关注 类”债券。经进一步核查,2018 年 12 月 7 日,在综合考虑发行人存在重大未决 诉讼、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三季度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均有所减弱、 中诚信证评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及相关债项评级由 AA 下调至 BBB 并且列入 观察名单等因素,招商证券已按照内外部规定将存续的“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4 只公司债券的风险分类调整为“风险类”。 2018 年 12 月 24 日,“15 银亿 01”宣布实质性违约,触发“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之交叉违约条款。招商证券已按照内外部规定相应将债 券分类调整为“违约类”,并将持续关注发行人未来经营的发展态势、违约处置 进展及资金流动性情况,并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和受托管理工作。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INYI CO.,Ltd. 股票简称: ST 银亿 股票代码: 000981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熊续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赵姝 注册资本: 402,798.9882 万元 实收资本: 402,798.988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10207508J 公司成立时间: 1998 年 8 月 31 日 公司上市日期: 2000 年 5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邮政编码: 315020 电话号码: 0574-87653687 传真号码: 0574-87653689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 租赁;园林绿化;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 经营范围: 资;兴办实业,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状况 根据银亿股份《2018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54),公司经 营业务主要分为高端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两大板块,从原来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 务到目前已完全形成“高端制造+房地产”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并将逐步发展 成为一家主业突出、产融结合、跨界联动的综合跨国集团。 (一)高端制造业 2017 年,发行人先后收购了全球第二大独立生产气体发生器生产商美国 ARC 集团和汽车自动变速器独立制造商比利时邦奇集团。2018 年内,邦奇集团 继续深化与吉利、东风小康、宝腾、长丰猎豹、东风柳汽等重要客户的合作,并 积极拓展印度、伊朗等海外市场;ARC 集团继续加强与延峰、锦恒等国内气囊 厂合作;针对现有产品体系,邦奇集团已推出适用国六标准的升级产品 VT5,并 配套吉利、江铃福特、东风小康、长丰猎豹等客户的多款车型;针对新能源汽车 市场,邦奇集团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总成系统、纯电产品也已进入开发验证阶段, 部分产品已投入生产,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增强了邦奇市场竞争力;进军欧洲 市场方面,邦奇集团针对低成本经济性微小车型研发的双离合变速器产品(DCT) 已获得欧洲第二大整车厂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电动化双离合自动变速器合格供 应商资格。2018 年,公司生产无级变速器 43.89 万套、销售 40.69 万套;生产汽 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 3,267.82 万件、销售 3,263.90 万件。 (二)房地产业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代理、物业管理、星级酒店等,作 为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建筑面积约 1,200 万平方米,为 5 万多户业主提供了各类优质物业,开发区域从宁波稳步扩展至上 海、南京、南昌等长三角城市群及沈阳、大庆等环渤海湾城市群等十余个一、二 线城市,并进军海外市场。2018 年,发行人全年累计完成合同销售 42.85 亿元, 完成资金回收 44.69 亿元;在开发和已开发项目共 13 个,开发建设总面积 148.88 万平方米,其中在建面积 60.22 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 55.81 万平方米、竣工交 付面积 32.86 万平方米。 2018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896,975.89 万元,较 2017 年 1,270,274.29 万 元减少 29.39%;2018 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47,381.47 万元,较 2017 年 166,363.69 万元下降 128.48%。 表:2018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汽车零部件 512,342.73 57.12% 807,319.71 63.55% 房产销售 284,789.21 31.75% 364,249.70 28.67% 物业管理 51,730.02 5.77% 46,469.70 3.66% 其他 48,113.93 5.36% 52,235.19 4.11% 合计 896,975.89 100.00% 1,270,274.29 100.00%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8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54),其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增减 资产总额 3,678,056.80 4,393,929.24 -16.29% 负债总额 2,171,499.55 2,541,319.16 -14.55% 净资产 1,506,557.25 1,852,610.08 -18.68% 流动比率 92.35% 169.08% -76.73% 速动比率 40.37% 83.00% -42.64% 资产负债率 59.04% 57.84% 1.20% 贷款偿还率 91.17% 100.00% -8.83% 利息偿付率 99.74% 100.00% -0.2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 营业收入 896,975.89 1,270,274.29 -29.39% 营业总成本 1,028,800.60 1,151,921.25 -10.69% 营业成本 641,770.74 927,531.89 -30.81% 利润总额 -35,542.90 177,734.85 -120.00% 净利润 -47,381.47 166,363.69 -128.4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9 3.50 -68.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20.44 120,782.19 -89.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011.45 -107,148.35 213.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810.10 88,576.37 -607.8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2.5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相关资 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 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3001900035935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 一)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规模 3.5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报 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相关资 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 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3001900035935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 4.00 亿元,发行期限 3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报告期内, 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相关资 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 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金专 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3001900035935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3.00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 相关资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 资金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1001920015623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2018 年间,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016 年 6 月 21 日,发行人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7.00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使用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 相关资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 资金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1001920015623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2018 年间,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 4.00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使用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 相关资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 资金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1001920015623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2018 年间,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四)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发行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 4.00 亿元,发行期限 5 年,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 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扣除支付承销费用后,使用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本期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及利息、还本付息等 相关资金,均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上述账户内募集资金的使用、 资金划转等监督工作由开户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进行。其中募集资 金专户以及专项偿债账户账号为 390111001920015623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年末余额为 0 亿元,2018 年度,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续期内七期债券均无内外部增信机制。 2019 年 1 月 29 日,“16 银亿 05”、“16 银亿 07”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 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 付的议案》、《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 银亿 05”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 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 银亿 07”提供增 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14 日, 15 银亿 0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同日, “16 银亿 04”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 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 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为“16 银亿 04”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 银亿 05” 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 银亿 05”提供增信措施,具体 增信措施如下: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 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 1,837.59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 3,911.11 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 13,954.22 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 4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至“16 银亿 05”清偿完毕为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发行人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 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发行人新增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16 银亿 07” 公司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关联方拟为“16 银亿 07”提供增信措施,具体 增信措施如下:一是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以及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 22.22%的股权;二是债权质押担保,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 1,837.59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 3,911.11 万元债权和对象山银亿房产 13,954.22 万元债权。担保金额合计为 4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至“16 银亿 07”清偿完毕为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金额在发行人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 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发行人新增担保额度为 25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关联方宁波银亿房产等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和《债权质押担保协议》, 除象山银亿房产 22.22%的股权已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但尚未办理质押手 续、以及象山银亿房产 13,954.22 万元债权尚未签署《债权质押担保协议》且未 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外,其余增信措施均已完成落实。 二、偿债计划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和 现金流。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 一致。上述债券设置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账户资金的提取与募集说明 书的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 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保障体系。该体系包 括且不限于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作用、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设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设立 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发行人承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 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资和奖金;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的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完成首次付息,并完成 3000.10 万元的回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完成剩余 21,999.90 万元的回售,足额 付息兑付完毕并摘牌,详见《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8 年兑付和摘牌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当前债券余额为 0.00 万元。 (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 一)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月 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7 年的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5 月 3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已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完成首次付息,并完成 7,000.00 万元的回售;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完成剩余 28,000.00 万元的回售,足额 付息兑付完毕并摘牌,详见《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2018 年兑付和摘牌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当前债券余额为 0.00 万元。 (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的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完成首次付息,并完成 8,500.00 万元的回售,回售后本期债券余额 31,500.00 万元;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完成剩余 31,500.00 万元的回售,足额付息兑付完毕并摘牌,详见《银亿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18 年兑付和摘牌公告》。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当前债券余额为 0.00 万元。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2 月 2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已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2017 年 12 月 24 日和 2018 年 12 月 24 日完成对应年度的付息工作。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 年 12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首次回售 29,973.30 万元, 但公司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如期兑付上述回售部分本金,构成违约。 (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完成 对应年度的付息工作;但因资金周转困难,2019 年 6 月 21 日的回售部分 (36,723,173.40 元)与非回售部分(12,486,826.60 元)利息未能按时足额划付。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 年 6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首次回售 52,237.80 万元, 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如期兑付上述回售部分本金,构成违约。 (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2018 年 7 月 11 日完成 对应年度的付息工作。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未到兑付日。 (四)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19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2018 年 8 月 19 日完成 对应年度的付息工作。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 年 8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未到兑付日。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8 年度,银亿股份上述 7 期公司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招商证券 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于 2019 年召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因本次会 议整体流程涉及跨年,特此补充披露本次持有人会议的相应情况,具体如下: 招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临时议案。 2019 年 1 月 8 日,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宁波海尚大酒店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关于要求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 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935,590 97.85%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二《关于宣布“15 银亿 01” 未回售部分债券及“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全部债券加速 到期的议案》(议案二仅限于“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债券持有人表决),各期债 券投票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数量 同意票占 反对票数量 反对票占 债券简称 投票结果 持有人或代理 量(张) 债券总张数 (张) 本期公司 (张) 本期公司 人数 比例 债券总张 债券总张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1 2,670 97.85% 1,390 52.06%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三《关于要求发行人履行“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935,590 97.85%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四《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截 至目前的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资产及其抵质押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的议 案》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935,590 97.85%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五《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 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935,590 97.85%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六《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 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 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00,000 6.67% 2,735,590 91.19% 不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200,000 2.86% 4,781,070 68.30% 不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0 0.00% 3,348,890 83.72% 不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518,000 12.95% 2,660,869 66.52% 不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七《关于缩短债券持有人会 议有关事项时限的议案》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5银亿01 25 2,935,590 97.85% 2,935,590 97.85% 0 0.00% 通过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3,961,487 56.59% 1,019,583 14.57%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0 0.00% 3,348,890 83.72% 不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921,090 23.03% 2,368,879 59.22% 不通过 根据投票结果,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八《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为 “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提供增信措施的财产清单的议案》 各期债券投票情况如下: 占本期公司 同意票占 反对票占 出席会议债券 代表公司债券数 债券总张数 同意票数量 本期公司 反对票数量 本期公司 债券简称 持有人或代理 投票结果 量(张) 比例 (张) 债券总张 (张) 债券总张 人数 (%)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6银亿04 31 4,981,070 71.16% 4,981,070 71.16% 0 0.00% 通过 16银亿05 23 3,348,890 83.72% 3,348,890 83.72% 0 0.00% 通过 16银亿07 21 3,289,969 82.25% 3,289,969 82.25% 0 0.00% 通过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披露了各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及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更多具体内容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各期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全文及各期债券《法律意见书》,上述材料已全文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还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和 2019 年 2 月 14 日 召开了“16 银亿 05”、“16 银亿 07”和“15 银亿 01”、“16 银亿 04” 2019 年第 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因不属于 2018 年度召集召开,暂不再此报告中 详细披露,具体内容可阅读各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全文及各期债 券《法律意见书》,上述材料已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或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第八章 存续期内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对 三期非公开公司债出具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 242 号)。三期债券跟踪评级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 持债项等级为 AA。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对四期小公募公司债分别出具 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 241 号)、《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 243 号)。四期债券跟踪评级维 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债项等级为 AA。 2018 年 9 月 14 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8]097 号),表示将持续关 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存在可能被平 仓的风险及银亿控股和熊基凯先生拟被动强制减持股份的事项进展,并及时评估 其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水平的影响。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关注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8]125 号),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权质押比率较高,且股票复牌后 下跌幅度较大,可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不排除极端情况导致的公司控制权变更 的可能;且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均受到一定影响,中 诚信证评决定将银亿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AA 级),以及“15 银亿 01”、“16 银 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项信用等级(AA 级)列入信用评级观 察名单。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信评委公告[2018]134 号),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三季度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 能力均有所减弱、子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 股份发生被动减持,上述事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后续再融资能力,加大 了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以及债券本息偿付压力。因此,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 和“16 银亿 07”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并将公司主体及上述债项信 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信评委公告[2018]142 号),鉴于“15 银亿 01”未能如期足额兑付回售本金, 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 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项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银亿股份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 执照》,公司中文名称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英文名称由“YIN YI REAL ESTATE CO.,LTD.”变更为“YIN YI CO.,LTD”,经营范围增加“汽车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的描述,公司章 程也进行了相应修订。 上述变更后,公司简称保持不变,仍为“银亿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0981”;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 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3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中体现。根据该公告,上述事项不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 银亿股份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 年 8 月 21 日、2018 年 8 月 22 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银亿 控 股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共 持 有 公 司 3,209,529,207 股 , 其 中 质 押 股 份 数 量 为 3,030,507,331 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 94.42%。按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 5.63 元/股计算,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总 数为 1,681,271,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2.38%,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8 月 23 日、8 月 25 日、8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中体现。该事项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3、股东股票质押存在平仓、被动减持风险 2018 年 9 月 12 日,银亿股份公告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第 三大股东熊基凯先生于近日收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际信托”)、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鑫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部分质权人关于股票质押平仓、 违约处置等通知,银亿控股、熊基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其中银亿控股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持有发行人股份 954,072,354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3.69%;其中累计质押 791,353,40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65%,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 82.94%,拟被动强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29,179,367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5.69%;熊基凯先生截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持有公司股份 811,557,0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15%;其中累计质押 811,546,3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15 % , 占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100 % , 拟 被 动 强 制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180,479,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8%。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上 述质押的 409,658,36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0.17%),在未来相关法规 约定期限内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若上述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置,不会导致发行 人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9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7)中体现。 4、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018 年 10 月 1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98 号),截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尚未 就《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进行答复,仍未能披露相关文件, 也未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1.3 条和深交所《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因此出具此函,并保留依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18 条的规定对发行人予以强制复牌的权利。根据该公 告内容,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10 月 1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5、中诚信将主体和债项评级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中诚信证评关于将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8]125 号),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比率较高, 且股票复牌后下跌幅度较大,存在可能被平仓的风险,不排除极端情况导致的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且银亿股份 2018 年前三季度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均 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中诚信证评决定将银亿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AA 级),以 及“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 (AA 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 牌的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市后披露了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 询函的公告及相关文件,但未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2.18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证券代码:000981)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上 述 内 容 已 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及 11 月 26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告。 6、关于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2018 年 12 月 4 日,银亿股份收到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诉讼公司借款合同 纠纷案民事诉讼状,案件原告为杭州蔚城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一为宁波保税区凯 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被告二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三为银亿股 份有限公司,被告四为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一偿还本金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及逾期利息; (2)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壹佰叁拾伍万元、诉讼 保全责任保险费壹拾万零捌仟捌佰壹拾元、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损失,暂计金额壹 佰肆拾伍万捌仟捌佰壹拾元; (3)请求判令原告就被告二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 述第 1、2 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就上述第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及宁波凯启、象山银亿、银亿集团与蔚城置业就诉 讼案件处理签订《备忘录》,象山银亿将其抵押房产转让给蔚城置业,转让价款 用于抵偿借款债权及各项费用,双方期待达成和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 (1)象山银亿将其抵押的房产转让给蔚城置业,转让价款用于抵偿蔚城置 业对于宁波凯启的借款债权以及各项费用; (2)由蔚城置业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届时以评估价为参 考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转让价款和转让房屋; (3)根据届时双方达成的和解方案,由法院制作调解书; (4)双方持调解书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公告内容,该事项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上 述 内 容 已 在 2018 年 12 月 4 日 、 12 月 7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7)、《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 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中体现。 7、中诚信证评下调主体及债项评级至 BBB 2018 年 12 月 12 日,银亿股份披露《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 告》(信评委公告[2018]134 号),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决定将银亿股 份的主体评级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 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并将公司主体及上 述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后 续偿债能力有一定负面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8、公司债券停牌 2018 年 12 月 19 日,银亿股份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避免公司债券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15 银亿 01”、 “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午开市起 停牌。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后续偿债能力有一定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12 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7) 中体现。 9、“15 银亿 01”未能如期兑付回售本金 2018 年 12 月 24 日,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15 银亿 01”未能 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本金 299,733,000.00 元。“15 银亿 01”利息已完成全额兑付。 发行人未能如期兑付“15 银亿 01”回售本金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 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如公司无法妥 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 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 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 银亿 01”未能如期足额兑付的公告》中体现。 10、中诚信证评下调主体及债项评级至 C 2018 年 12 月 24 日,中诚信评估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 (信评委公告[2018]142 号),鉴于“15 银亿 01”未能如期足额兑付回售本金, 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诚信评估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 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项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C,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该 事项对公司经营和后续偿债能力有一定程度负面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 2018 年 12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其他重大事项核查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以及发行人确认,除上述事项和 本报告第二章第二节披露的出具临时受托管理报告的情况外,2018 年度发行人 暂无其他涉及触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情形需要 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的情况。 2019 年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存在触发《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情形需要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的情况,招商证 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详见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相关 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