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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9-07-16  

						 证券简称:ST 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3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昌银亿房产”)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

 定书》及《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查》等文件,获知其名下部分

 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存款被冻结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

 决定书》(南税保冻【2019】18 号、南税保冻【2019】19 号、南税保冻【2019】

 20 号、南税保冻【2019】21 号、南税保冻【2019】22 号)等文件,获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

 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 2019 年 7 月 5 日起冻结南昌银亿房产部

 分存款,具体明细如下:
                                                                             冻结存款金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额(元)
           招商银行赣江新区支行                5749****0038                   6,150,000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7281****1587                   4,300,000
南昌市银亿
           中行青云谱支行                      1962****2372 按揭保证金账户    4,200,000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县支行              1401****0003 (注)             7,224,315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北京西路支行       1502****3010                  20,840,000

                                  合计                                       42,714,315

     注:上述被冻结账户均为按揭保证金账户,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

 的一定比例向南昌银亿房产收取的资金,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被冻结


                                           1
 资金会在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相关银行会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南昌银

 亿房产。

        根据上述决定书,要求南昌银亿房产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前缴纳应纳

 税款;逾期未缴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

 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本次资产被查封基本情况

        根据南昌银亿房产收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

 决定书》(南税保封【2019】1 号、南税保封【2019】2 号、南税保封【2019】

 3 号)等文件,获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决定从 2019 年 7 月 5 日起查封南昌银亿房产部分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取得价格(账面
序号                          单位     数量                  售价(万元)        备注
                  名称                        净值)(万元)
                              (栋)                                     不动产证号:赣
 1     综合楼                            1        3700.19      6784.77
                                ㎡                                       (2018)0041804 号
                              (块) 5,054.07                            土地证号:赣(2019)
 2     不动产土地                                  116.41      3788.66
                                ㎡      ㎡                               0014110 号
                              (块) 15,212.9                            土地证号:赣(2011)
 3     不动产土地                                  350.39      11403.99
                                ㎡     3㎡                               00060 号
 4     6 幢 1 层附商铺 2        套       1         121.88       409.68              327.57 ㎡
 5     6 幢 1 层附商铺 3         套       1        81.25        273.12            218.38 ㎡
 6     B07 地块 1-1 层商铺 106   套       1        23.72        95.61               63.74 ㎡
 7     B07 地块 1-1 层商铺 107   套       1        23.72        95.61               63.74 ㎡
 8     B07 地块 1-1 层商铺 108   套       1        24.77        99.88               66.57 ㎡
 9     B07 地块 1-2 层商铺 206   套       1        26.60        67.93               71.50 ㎡
10     B07 地块 1-2 层商铺 207   套       1        29.64        75.68               79.66 ㎡
11     B07 地块 1-2 层商铺 208   套       1        30.96        79.04               83.20 ㎡
12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3   套       1        36.90        79.34               99.18 ㎡
13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4   套       1        35.33        75.97               94.96 ㎡
14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5   套       1        32.46        69.80               87.25 ㎡
15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6   套       1        32.46        69.80               87.25 ㎡
16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7   套       1        35.33        75.97               94.96 ㎡
17     B07 地块 1-3 层商铺 308   套       1        36.90        79.34               99.18 ㎡



                                              2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18                           套   1       15.33   111.43       53.55 ㎡
     101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19                           套   1       18.38   133.61       64.21 ㎡
     108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20                           套   1       16.01   116.43       55.95 ㎡
     113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21                           套   1       37.31   271.27      130.36 ㎡
     128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22                           套   1       31.48   228.86      109.98 ㎡
     129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23                           套   1       31.48   228.86      109.98 ㎡
     130
     7#商业公寓楼 1 层商铺
24                           套   1       30.64   222.78      107.06 ㎡
     131

      根据上述决定书,如纳税期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

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查封的编号 6-17 号的相关商铺,公司已收到该部分商铺的

50%定金,并签署了相关认购协议,公司已就该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县

税务局提交了解封申请,该局将于近日对该情况进行核查。

      2、上述部分存款被冻结及资产被查封事项虽对南昌银亿房产生产经营

产生一定影响,但未对公司整体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

与南昌县税务局沟通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缴纳税款。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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