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2019-07-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三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各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
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
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
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各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各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
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各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
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
的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
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因此,本通知中所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同等含义。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就召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通知》内容修订
招商证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发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三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
人数较多,对《会议通知》作如下修订:
(一)会议召开地点变更
会议召开地点由“宁波市银亿外滩大厦”变更为“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路 320 号
华港宾馆二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召开时间变更
会议召开时间由“2019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变更为“2019 年 7 月 25 日(星
期四)下午 14:00”。
特别提示:
受托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
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除本补充通知另有规定外,未涉及部分仍以受托管理人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发
布的《会议通知》为准。会议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补充通知》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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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