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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24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4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30),并就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事宜再次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2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2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6 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457,236,65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177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7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56,214,05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152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有 19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022,6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的 0.025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027,61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12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5,01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99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022,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25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1,457,236,6   1,456,301,15        99.9358     935,50         0.0642
提案 1                                                                                                    0            0
         议案》                          50               0             %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81.3928                18.6072
提案 1                           5,027,611     4,092,111                     935,500                          0            0
         的议案》                                                      %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郭蓓蓓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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