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临时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受让优质资产以及支付方式
的设定将帮助尽快解决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等问题,切实助力公司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签署以资抵债框架协议事项。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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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震坡) (王海峰) (苏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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