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7-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于
2019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及
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署<
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帮助尽快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等问题,切实助力公司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待出具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后签署正式《股权转
让暨以资抵债协议》时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最终审议。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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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震坡) (王海峰) (苏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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