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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7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6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54)。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8 月 25 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8 月 25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1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8 人,代表股份

1,458,619,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21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7 人,代表股份 1,456,214,05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6.152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1 人,代表

股份 2,40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410,6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4,005,0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94%;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40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合
                                   1,458,619,6   1,458,597,65        99.9985                                22,00    0.001
提案 1    同补充协议>及其相关担                                                           0             0
                                           50               0             %                                    0      5%
          保的议案》

         注1:上述提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获得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签订<债权转让
                                                                    99.6568                                               0.343
提案 1    合同补充协议>及其相      6,410,611     6,388,611                            0                 0   22,000
                                                                         %                                                 2%
          关担保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尚斯佳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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