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及 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帮 助尽快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切 实助力公司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