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0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
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相关情况进
行充分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事项主要系鉴于目前山西凯能生产经
营现状以及公司重整工作进度安排,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进而切实解决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款问题,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以资抵债事项,并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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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王海峰、苏新龙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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