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2021-01-15  

                        股票简称:*ST 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0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
司”)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
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9.66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
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 22.34 亿元逾期尚未支付,
构成违约,每逾期一日梓禾瑾芯应按照其未按时履行的现金支付义务金额的

0.05%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 公司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
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履
行本协议项下支付投资款义务超过 30 日等)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
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
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
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

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
    2020 年 6 月 23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
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
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此后,
公司临时管理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
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127)、《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
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
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1.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每家普通债权人 120 万元以下(含 120
万元)的部分,由银亿股份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以
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
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经完成 105 家的现金清偿,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
97,300,266.98 元;因部分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更正或未提供银行
                                    2
账户信息,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
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后续,公司将在法院、
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2.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重

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9.66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 22.34 亿元逾期尚未
支付,构成违约。本次新增到账的 3 亿元投资款的资金来源将在后续投资款

到账时一并进行披露。具体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
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3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