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4-3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
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完善并切实履行分红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将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在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将坚
持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制订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市场环境、公司
经营发展战略、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
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1-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
先选择积极的现金分配方式。在确保以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公司
可根据发展需要,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二)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公司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
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
三年(2021-202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在满足现金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需要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后,并综合考虑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可分配利润情况、未来资
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合
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股
东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实施。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