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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1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5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38 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477,556,48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682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67,085,58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6.422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有 33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0,470,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数的 0.260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8,61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8,145,2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0.202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3 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0,470,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260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相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1,477,556,   1,473,874,4      99.7508                             132,5     0.0090
提案 1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3,549,500      0.2402%                          通过
                                     483             83            %                              00          %
         之一的议案》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19.0668    132,50        0.7117
提案 1                                 18,616,100   14,934,100      80.2214%   3,549,500
          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尚斯佳、陈毛过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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