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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公告2021-09-04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7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应收恒大地产集团上海

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盛建”)商业承兑汇票 1,300 万元已
逾期未兑付;宁波银亿房产应收联营企业舟山银亿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商业承兑汇票 3,661.14 万元 及 联

营企业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
商业承兑汇票 7,634.43 万元已逾期未兑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基本情况

     (一)应收恒大盛建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2020 年 5 月,宁波银亿房产与恒大盛建签订《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宁波银亿房产将其持有的宁波恒弘置业有限公司 49%

股权作价 33,600 万元转让给恒大盛建,其中现金支付 2,000 万元,剩余
31,600 万元恒大盛建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截至目前,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中已背书转让 25,500 万元,已由恒大

盛建兑付 4,800 万元,剩余 1,300 万元已逾期未兑付。
     (二)应收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2017 年宁波银亿房产分别与广州汇吉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汇吉天弘”)、广州汇吉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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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汇吉天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
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银亿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开发

协议”),将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 83%的股权及项目地块的对应
权益转让予广州汇吉天弘、广州汇吉天瑞。
    根据《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双方应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项目开

发资金。宁波银亿房产在股权转让前原提供给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
城的项目开发资金,在股权转让后由广州汇吉天弘、广州汇吉天瑞承担
83%部分,即由该两家股东单位将资金支付给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

城后,再由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分别归还给宁波银亿房产。在此
过程中,部分项目开发资金由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以一年期电子
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归还。
    截至目前,宁波银亿房产应收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 83%部分
的项目开发资金余额分别为 3,661.14 万元和 7,634.43 万元(不包括已背
书转让的 1,800 万元),均为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日均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根据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若前述票据未能兑
付,则由其负责按时足额兑付。截至目前已逾期未兑付。
    二、沟通催讨情况
    为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上述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临近兑付前,公司已积极催讨,在与恒大方面多次沟通协调后,恒大盛建
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向宁波银亿房产出具了《承诺函》:
    (1)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应收恒大盛建的剩余未兑付商票 2,800 万
元,其承诺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之前兑付 1,400 万元,8 月 31 日前兑付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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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应收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的剩余
未兑付商票,其承诺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工抵房方案经双方确认后

以落实 11,295.57 万元足额兑付;如未按期提供工抵房方案或工抵房方案
未能达成,其承诺以债务加入方式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兑付 3,695.57
万元元,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兑付 3,8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31 日前兑

付 3,800 万元。
    截至目前,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中恒大盛建已兑付 1,500 万元,其余
12,595.57 万元已全部逾期未兑付。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如期兑付会对
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
定,最终情况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2、公司将积极协商和进一步催讨,并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
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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