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9-16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7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银亿,股票代码:
000981)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3 日、14 日、15 日)收盘价格
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1、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1-069 ) , 2021 年 1-6 月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97,313,250.6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54.27%。
     2、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重整投资人评审
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最终确定由嘉
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
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
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
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5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剩余投资款、利息及违约金仍未
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1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从管理人处获悉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表决结
果情况,该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同意将梓禾瑾芯基于《重整投资协议》
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3)。
    3、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母
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
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
银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合并重
整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
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
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4、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
化。
       6、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
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
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2
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
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
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 13.3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
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 号]第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3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