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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2021-09-30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7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
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
一期投资款为 8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 1.53 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 24 亿元。
自《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
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
一期投资款 8 亿元,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 24
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付至少 15 亿元的投
资款。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
的通报”的邮件,邮件称:2021 年 9 月 29 日,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人梓禾
瑾芯支付的 4 亿元重整投资款。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重整投资人已累计
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19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至管理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尚剩余投资款人民币 13 亿元未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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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违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投资款的支付存在违约或严
重违约情形。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梓禾瑾芯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2 亿元投资款,且至少确保支付 15 亿元才能申请后续投资款最迟
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支付。但梓禾瑾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支付 6.66
亿元,构成严重违约。2021 年 2 月 1 日梓禾瑾芯申请剩余 17 亿元投资款延
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但自 2 月 1 日至今的 7 个多月时间里,
梓禾瑾芯仅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支付 4 亿元,再次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
了银亿股份重整进度。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同意将梓禾瑾芯基于《重整投资协议》应
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但公司仍面临
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情形。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梓禾瑾芯仍未全额支付 32 亿元重整投资款,《重整投
资协议》存在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
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
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
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
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
                                    2
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
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努力推进。
    一、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
权的首期还款并支付了首期利息,合计金额为 60,166,129.68 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
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7 家,共支付
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1,618,305.00 元;剩余 4 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
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
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
执行的相关工作。
    二、《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1.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整体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从管理人处获悉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表决结
果情况,该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同意将梓禾瑾芯基于《重整投资协议》
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3)。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
的通报”的邮件(以下简称“邮件”),邮件称:2021 年 9 月 29 日,管理
人收到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支付的 4 亿元重整投资款。截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重整投资人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19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尚剩余投资款人民币 13 亿元未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
                                  3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
重违约。相关违约责任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投资
协议>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本次投资款的资金来源
    根据管理人发来的邮件称:管理人收到宁波市鄞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送的《投资意向函》,表明意向对梓禾瑾芯追加规模不超过 8 亿
元的投资。本次 4 亿元投资款来源是宁波市鄞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自有资金。
    截至目前,梓禾瑾芯股权结构如下:




    3.重整投资人后续投资款筹备进展情况
    根据管理人发来的邮件称:管理人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分公司发送的《商洽函》,表明分公司拟出资 12 亿元加入梓禾瑾芯参
与银亿股份重整,分公司已于 9 月 17 日过会,目前处于内部流程中;管理人
收到上海功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送的《联系函》,表明拟向梓禾瑾芯投入
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参与银亿股份重整,目前已经完成公司内部投资委员会
决策流程,相关投资架构还需进行工商注册、开户等流程;管理人收到天津

                                  4
海立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送的电子版《商洽函》,表明拟参与认购梓禾
瑾芯 6 亿元出资份额,已经召开投决会并获有条件通过,目前尚需落实内部
投资流程、工商变更及出资等工作。
    此外,根据梓禾瑾芯提供的《关于银亿股份重整进展的最新报告》,表
明除以上管理人收到函件的主体外还有“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 3 亿
元过会审批程序,目前处于协议签署等程序中”、“深圳招商平安资管(5 亿)
处在最后的内部流程中”。
    三、风险提示
    1.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每次投资款的支付存在违约
或严重违约。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梓禾瑾芯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
付 32 亿元投资款,且至少确保支付 15 亿元才能申请后续投资款最迟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支付。但梓禾瑾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支付 6.66 亿元,
构成严重违约。2021 年 2 月 1 日梓禾瑾芯申请剩余 17 亿元投资款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但自 2 月 1 日至今的 7 个多月时间里,梓禾瑾芯仅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支付 4 亿元,再次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了银亿股份
重整进度。
    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同意将梓禾瑾芯基于《重整投资协议》
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但公司仍面
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情形。
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梓禾瑾芯仍未全额支付 32 亿元重整投资款,《重整
投资协议》存在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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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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