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13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79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1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
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
股东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
大厦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后提交。
    1、审议《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故在审议该项提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

                                   2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四)>
  1.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00-11:00 和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11 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
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请注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马涛


                                     3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邮箱:000981@chinayinyi.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11 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银
亿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获 取 的 服 务 密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5
    附件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

    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
    进行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以资抵债协议书之补充协
  1.00                                                         √
           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