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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2021-10-21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8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
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
一期投资款为 8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 1.53 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 24 亿元。
自《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
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
一期投资款 8 亿元,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 24
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付至少 15 亿元的投
资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
重违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每次投资款的支付都违约或
严重违约。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梓禾瑾芯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支付 32 亿元投资款,且至少确保支付 15 亿元才能申请后续投资款最迟延期


                                      1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支付。但梓禾瑾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支付 6.66 亿
元,构成严重违约。2021 年 2 月 1 日梓禾瑾芯申请剩余 17 亿元投资款延期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以及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同意梓禾瑾芯
基于《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但自 2 月 1 日至今的 8 个多月时间里,梓禾瑾芯仅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支付 4 亿元,再次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了银亿股份重整进度。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就《重整投资协议》处理方案等进行
表决。《重整投资协议》存在被终止的可能,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
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
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
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
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
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
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努力推进。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
    一、会议召开时间
    在管理人听取公司部分债权人对《重整投资协议》后续处理的意见后,
为充分尊重全体公司债权人的意见,管理人经内部讨论后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二、会议表决内容
    本次会议就《重整投资协议》处理方案等进行表决。
     三、会议形式和投票须知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
后续短信提示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
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
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
采用“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道将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启,请参加会议的各位债权人务必按时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积极行使表决权利。
    四、风险提示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
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
一期投资款为 8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 1.53 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 24 亿元。
自《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
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
一期投资款 8 亿元,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 24
亿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付至少 15 亿元的投

                                    3
资款。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仅累计支付人民币 19 亿元(含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
重违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在梓禾瑾芯成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后,每次投资款的支付都违约或
严重违约。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梓禾瑾芯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支付 32 亿元投资款,且至少确保支付 15 亿元才能申请后续投资款最迟延期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支付。但梓禾瑾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仅支付 6.66 亿
元,构成严重违约。2021 年 2 月 1 日梓禾瑾芯申请剩余 17 亿元投资款延期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以及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同意梓禾瑾芯
基于《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但自 2 月 1 日至今的 8 个多月时间里,梓禾瑾芯仅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支付 4 亿元,再次构成严重违约,严重影响了银亿股份重整进度。
    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就《重
整投资协议》处理方案等进行表决。《重整投资协议》存在被终止的可能,
面临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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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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