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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1-29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9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 银亿,股票代码:

000981)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5 日、26 日)收盘价格

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1、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1-087),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6,004,245.8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5.19%。

     2、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重整投资人评审
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最终确定由嘉
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
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
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
投资协议》”)。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
的邮件,邮件称:2021 年 11 月 12 日 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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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
累计支付人民币19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
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母
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
控股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
银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合并重
整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
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
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5、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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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
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

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
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目前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虽已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但
截至本公告日,梓禾瑾芯
累计支付人民币19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
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相关违约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
披露的《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第 13.3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银亿集团、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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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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