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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暨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2021-12-14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10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暨召开第五次债权人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的监督下,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
资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 32 亿
元。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第一
期投资款为 8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 1.53 亿元),第二期投资款为 24 亿元。自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宁波中院
裁定批准之日起七(7)日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内,梓禾瑾芯完成支付第一
期投资款 8 亿元,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投资款 24 亿
元,其中确保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累计支付至少 15 亿元的投资
款。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告 ”
的邮件,邮件称:2021 年 11 月 12 日 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投资人
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通知公司重整投资人
梓禾瑾芯今日支付人民币 2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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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 21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
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2.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的邮件,邮件称:在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
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梓禾瑾芯的融
资进展、银亿股份主要债权人的意见以及债务人的态度等情况下,管理人经
内部讨论后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银亿股份第五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继续履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事宜。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
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
《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
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
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
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
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
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
段,各项执行工作正努力推进。
    一、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

                                    2
权的首期还款并支付了首期利息,合计金额为 60,166,129.68 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
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7 家,共支付
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1,618,305.00 元;剩余 4 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
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
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
执行的相关工作。
    二、《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1.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投资款支付进展公
告 ”的邮件,邮件称:2021 年 11 月 12 日 00:06,公司管理人收到公司重整
投资人梓禾瑾芯发送的《说明函》及相关收款凭证等文件,上述文件显示,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通知,通知公司重整投资人
梓禾瑾芯今日支付人民币 2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
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 21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
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2.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的邮件,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进银亿股份重整工作,经债权人委员会提请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经宁
波中院确认,管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发起银亿股份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银
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应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的义务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如期限届满仍未全额支付剩余 13 亿元重整投资款的,则管理人

                                   3
应根据《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履行协议终止程序”议案。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 32.15 亿元的募资,但仅累
计向管理人支付了 19 亿元投资款,暂剩余 13 亿元未支付。银亿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董、监事会换届事宜。根据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银亿股份发布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4)显示,银亿股
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上述情况,在维护广大债权人权益以及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有效性和
严肃性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梓禾瑾芯的融资进展、银亿股份主要债权人的
意见以及债务人的态度等情况下,管理人经内部讨论后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银亿股份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继续履行《银亿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事宜。
    根据 2021 年 11 月 3 日银亿股份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采用
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债权人会
议”议案,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管理人将于表决通道正式
开启前,依法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
并将表决事项和其他会议相关文件发送至债权人供审阅,债权人只需按照表
决规则的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投票即可。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
可根据后续短信提示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
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
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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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将采用“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道将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启,请参加会议的各位债权人务必按时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积极行使表决权利。
    三、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虽已完成 32.15 亿元的出资实缴,但截
至本公告日,梓禾瑾芯累计支付人民币 21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
元)至公司管理人账户,剩余投资款等仍未支付。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
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
《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
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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