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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银亿: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公告2022-06-30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6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 及
                其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补充合同>及其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与昆仑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补充合同》,

 即东方亿圣将其享有的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对应的股权
 收益权及相关的从属权利转让给昆仑信托,昆仑信托共支付转让价款 29,250
 万元,至此东方亿圣承担对昆仑信托 29,250 万元的债务即回购价款,且双方

 将支付该笔回购价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因上述回购期限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东方亿圣与昆仑信托再次签订
 《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即:一是将支付回购价款期限延
 长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二是 2022 年 6 月 26 日前支付部分回购价款,剩余

                                         1
债务即回购价款为 20,000 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亿九龙湖”)、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荣耀置业”)、宁波银亿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物业”)
拟继续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主债权本

金 20,000 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回购溢价款等费用,担保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南昌银亿九龙湖、荣耀置业和银亿物业均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其相应

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东方亿圣的担保余额为 2.74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东方亿圣
的担保余额为 2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 亿元。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1幢24-27层
    法定代表人:王增业
    注册资本:1,022,705.8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
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上述范围


                                  2
为本外币业务)。

   2、名称: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6 日
   注册地点: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 A1-206-5 室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755,669.06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100%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9,168.99               373,586.48
          负债总额                       131,171.98               145,588.78
          或有事项                                  -                        -
           净资产                        227,997.01               227,997.70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897.06                       0.69
           净利润                         -1,897.06                       0.69

   截至目前,东方亿圣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3
    转让方:东方亿圣
    受让方:昆仑信托
    鉴于:
    1、转让方合法持有香港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100%的股权,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企业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
“目标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收益权”)。
    2、受让方已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支付转让价款 25,000 万元,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支付转让价款 4,250 万元。
    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特订立本补充合同。
    1、回购日变更
    (1)原补充合同第一条第 3 款中约定:“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现更改为:“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原补充合同第一条中约定:“自第 i 期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以下简称“回购日”)止,转让方有义务按照本条约定回购全
部目标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并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
    现更改为:“自第 i 期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下
简称“回购日”)止,转让方有义务按照本条约定回购全部目标股权的股权
收益权并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
    2、合同生效要件
    本协议同时满足以下 2 项条件后生效:
    (1)转让方在 2022 年 6 月 26 日前结清当期全部应付未付的回购溢价款。
    (2)转让方在 2022 年 6 月 26 日前回购部分股权收益权,2022 年 6 月
26 日前需支付的回购价款总计不少于 74,033,296.70 元人民币。
    (二)《抵押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4
    南昌银亿九龙湖与昆仑信托签订《抵押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以其合法
所有的南昌市望城新区锦绣路东侧、文化一路南侧商服、住宅用地的在建工
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昆仑信托。本合同项下的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 20,000 万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回购溢价款、违约金、
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抵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累计折   账面净     抵押金
                                                         账面原值
资产类型    土地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旧(万   值(万     额(万
                                                         (万元)
                                                                      元)   元)         元)

在建工程         -                  246,277.49              -         -         -

有在建工                    104,983.32(注:本次抵押面                                  20,000.00
           新国用(2014)
程的土地                     积为在建工程对应的面积      28,345.5     -      28,345.5
             第 09015 号
  使用权                            71,942.29)

无在建工                  104,983.32(注:本次抵押面
           新国用(2014)
程的土地                  积为除在建工程以外剩余之       8,921.08            8,921.08   20,000.00
             第 09015 号
  使用权                       面积 33,041.03)

    (三)《抵押合同补充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银亿物业与昆仑信托签订《抵押合同补充合同》,以其合法所有的位于
【宁波海曙区日新街 105 号 5-4】和【宁波海曙区日新街 105 号 4-4】的房产
抵押给昆仑信托。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 20,000 万元还及于由
此产生的回购溢价款、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和抵押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
费、过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5
                                                          账面原       累计折      账面净      抵押金
抵押资产     资产类    不动产权证    建筑面积(平
                                                          值(万       旧(万      值(万      额(万
  名称         型          号          方米)
                                                            元)       元)          元)        元)
                       浙(2016)
                       宁波市海曙
                                          7,683.85
                       不动产权第
威斯汀裙     投资性    0145757 号
                                                         27,507.04   10,703.21   16,803.83   20,000.00
楼 4-5 层    房地产    浙(2016)
                       宁波市海曙
                                          5,135.47
                       不动产权第
                       0145758 号

     (四)《抵押合同补充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荣耀置业与昆仑信托签订《抵押合同补充合同》,以其合法所有的位于
【宁波海曙区日新街 105 号<3-4><3-5><3-6><3-7><3-8>】和【宁波海曙区日
新街 105 号<2-6>】的房产抵押给昆仑信托。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主债权
本金 20,000 万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回购溢价款、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
金以及实现主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
告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建筑面   账面原      累计折      账面净      抵押金
抵押资
            资产类型    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积(平   值(万      旧(万      值(万      额(万
产名称
                                                     方米)     元)      元)          元)        元)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20024929 号/甬国用      5,200.39
                       (2011)第 0100798 号
威斯汀裙    投资性房
                                                              38,805.48   15,501.88   23,303.60   20,000.00
楼 2-3 层     地产     甬房权证海曙字第
                       2020024930 号/甬国用      7,852.58
                       (2011)第 0100792 号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522,853.83 万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315,707.94 万元的 165.61%,其中


                                                 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468,188.05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54,665.78 万元。同时,公司逾期担保余额为
54,665.78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为 3,000.00 万元,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东方亿圣的营业执照;
    2、东方亿圣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2022 年 1-3 月
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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