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银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

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说明及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实,报告期内,除以资抵债资产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存在为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公司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情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1
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均是正常经营和合理
利用资金的需要,重大对外担保事项都有相应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了对外
担保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商品房承购人在商品房交付前的阶
段性担保属于商品房销售行业惯例,是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商品房承购
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承购人以其商品房作为抵押。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风险

可控,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对聘任徐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其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徐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震坡、杨央平、陈珊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