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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子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央平)2023-04-29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杨央平)

   本人作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
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本
人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情况。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
他重大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同时发表过 10 份独立意见及 2 份事前认可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上审议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就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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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解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上,对公司《关于终止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上审议的《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对《关于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对《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
警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上,就公司《2022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对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徐璐女士
为公司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在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对《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
险警示》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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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在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上,对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聘任贺满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保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的水平。

   (二)对公司投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2 年度,因受出行政策影响,本人主要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

   (三)对年报编制过程的监督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董事会和中小股
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了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过程的管理和监控,积极
发挥对年报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监督

   2022 年度,公司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人根据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控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督促重整计划的执
行,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公司重整顺利终结。

   (五)自身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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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
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期间内,共主持召开 4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内,共参与 4 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在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期间内,共参
与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五、其他事项

   1、无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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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杨央平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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