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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11-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华工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瑞华                 联系电话:010-88085932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远定                 联系电话:010-8808592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卢瑞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三会记录、工商登记资料,
走访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复制,访谈董事会秘书
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文件;核查公司
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访谈董事会秘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                 √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                 √
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                 √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管,查阅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复核公司公告、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
查阅、复核公司公告,核查公司定期报告及往来明细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
审批单、付款凭证,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现场查询账户余额情况,走
访主要募投项目现场,了解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核查公司公告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复核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可比公司公告,访谈财务总监。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告、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访谈董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高管,查阅公司公告、大额资金往来明细及凭证,抽查
公司交易合同,查阅公司内刊、网络查询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已提醒公司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既定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卢瑞华                     武远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