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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8-12-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工科
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华工科技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 号)核准,华工科技向武汉东湖国隆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湖国隆”)发行股份 22,183,543 股,向南通
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玖锐信”)发行股份 11,455,696 股,向华
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融瑞通”)发行股份 12,658,227 股,向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鹏华基金”)发行股份 33,101,264 股,向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信基金”)发行股份 11,438,607 股,向长城(天
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城基金”)发行股份 23,548,738
股。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合计 114,386,075 股,新增
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 12 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891,116,632 股增加至 1,005,502,707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4,386,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3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情况详见下表:


                                     1
                                                    发行证券上市日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持有的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
                                                    件流通股占总股
                                                                          (股)           比例
                                                        本比例
 1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6%   12,658,227          1.26%
 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0.26%     2,658,227         0.26%
 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26%   12,658,228          1.26%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华宝信托-安心
 4                                                               1.14%   11,438,607          1.14%
        投资【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鹏华基金-农业银行-农银汇理(上海)
 5                                                               0.06%       632,911         0.06%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招商银行-招商财富资产管
 6                                                               0.25%     2,531,646         0.25%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增瑞
 7                                                               0.25%     2,531,645         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基金-邮储银行-建信资本管理有
 8                                                               0.50%     5,063,291         0.50%
        限公司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9      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                      2.34%   23,548,738          2.34%
        资基金
        鹏华基金-平安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10                                                              0.30%     3,037,975         0.30%
        -华润信托增盈单一资金信托
        鹏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
 11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基金管理                     0.40%     3,987,341         0.40%
        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汇
 12                                                              1.14%   11,455,696          1.14%
        金锐定增5期私募投资基金
        武汉东湖国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3                                                              2.21%   22,183,543          2.21%
        司-武汉东湖华工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11.38%   114,386,075        11.3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633,575.00       11.40             247,500.00        0.02
              高管锁定股              247,500.00         0.02             247,500.00        0.02
              首发后限售股         114,386,075.00       11.38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90,869,132.00       88.60      1,005,255,207.00        99.98
      三、总股本              1,005,502,707.00         100.00      1,005,502,707.00       100.00


         四、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2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东湖国隆、金玖锐信、华融瑞通、鹏华基金、
安信基金、长城基金共 6 名特定对象。6 名特定对象承诺: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
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且在锁定期内,委托
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限售期间作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华工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华工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




                                   3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瑞华                  武远定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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