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2018-12-2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
材料,现发表对该事项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经过审慎研究后
认为:该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
通过这些日常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而且交易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刘国武: 金明伟: 乐 瑞: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