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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3-2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控工作的总
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内控建设的重要活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公司需继续应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
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薪酬兑现的议案》,是依据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发放标准及方案,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的。
    同意《公司董事 2018 年薪酬兑现的议案》、《公司高管 2018 年薪酬兑现的议
案》,并同意将《公司董事 2018 年薪酬兑现的议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 2018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 4,660.45 万元。
    四、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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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对于 2018 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
与预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是因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采购计划的调整导致的,但
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占比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
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
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在 12 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六、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
情形。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
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   关于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
了优质的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意公司继续聘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其 2019 年度的审计费用。
   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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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83,609,488.28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92,287,615.63 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228,761.56 元,加上上年未分
配 利 润 310,307,794.63 元 , 减 去 本 年 实 施 的 2017 年 度 对 股 东 利 润 分 配
30,165,081.21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3,201,567.49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18 年年末总股本 1,005,502,7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资本,合计分配现金 30,165,081.21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333,036,486.28 元结
转下一年度。
    该预案符合实际情况,同意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改。
    十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2018 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 144,749.43 万元,报告期末实
际担保余额 62,918.04 万元,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刘国武:                    金明伟:                    乐   瑞: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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