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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09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国武)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0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了
  8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8             2             6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另两位独立董事金明伟先
  生、乐瑞女士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0 项,


                                         1
  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同意
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4 月 7 日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2020 年 4 月 16 日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5 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
通,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每个季度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聘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0 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全面完善,各领域均迎来关键制度创新。本人认真学习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不断自我规范,
提升履职能力,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本人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根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3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国武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明伟)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0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了
8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8             2             6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国武先
生、乐瑞女士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0 项,


                                        5
  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同意
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4 月 7 日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2020 年 4 月 16 日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6
    1、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薪酬支付情况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
    2、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报告期内本
人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及募投资金使用等
事项,对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进行监督,引导公司及时应对市场
变化,推动公司主业持续高速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0 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全面完善,各领域均迎来关键制度创新。本人认真学习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不断自我规范,
提升履职能力,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7
    2020 年,本人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根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金明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8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瑞)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0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了
  8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
  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8             2             6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另两位独立董事刘国武先
  生、金明伟先生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0

                                         9
  项,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同意
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4 月 7 日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2020 年 4 月 16 日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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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5 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
通,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每个季度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聘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0 年,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
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全面完善,各领域均迎来关键制度创新。本人认真学习独
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不断自我规范,
提升履职能力,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本人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根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11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乐瑞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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