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1-04-0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监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确认
意见:
我们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签字:
李士训: 刘 斐: 刘 静:
李裕庚: 陈森华: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