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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14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6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7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就有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7月29日
上 午 9:15- 9:25, 9:30- 11:30, 下 午 13:00- 15:00;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2日,于
2021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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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
1 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
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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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26,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3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 : 1 5 - 9 : 2 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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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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