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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7-28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7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的规定,现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
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9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6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13个产品)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386,07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807,299,985.00元。上述募集资金
总 额 扣除 承销 费用 人民 币 22,000,000.00 元 后, 本 公司 收到 募集 资金 人民 币
1,785,299,985.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95,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4,386,075.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1,448,773.60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67,267,683.60元。截至2017年11
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9,739,181.05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时间                                    金额

2017 年 11 月 17 日募集资金总额                                 1,807,299,985.00

减:发行费用                                                         27,095,000.00

2017 年 11 月 1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80,204,985.00

加: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                                              9,080,761.74

                                         1
                      时间                               金额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回购买理财产品                           1,83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6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2,935,794.52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回已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土地款                    14,016,338.00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                                 1,075,103,136.18

减:以前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830,000,000.00

减:以前年度累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80,000,000.00

减:以前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23,338.0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1,111,405.03

加:本期利息收入                                                  777,151.69

加:本期收回上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00.00

加:本期收回当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减:本期已使用金额                                           112,145,612.83

减:本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00.00

减:本期支付银行手续费                                              3,762.8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9,739,181.05

    1、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已将全部补流资金人民币 6.6 亿元归还至公司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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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3、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7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000 万元、1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
司在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
行、兴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与
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全部由子公司实施,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
投项目建设。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的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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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商
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武汉华工正源光子
                   兴业银行水果湖支行       416040100100256253    27,463,687.21
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
                   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575573251697      129,301,560.72
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07853662         37,321,654.69
有限责任公司

孝感华工高理电子
                   招商银行孝感分行          127905610010804       5,652,278.43
有限公司

      合计                                                       199,739,181.0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子公司武
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
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案中的
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的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变更,项目可行性分析中


                                        4
仅对变更部分进行了调整,原募投项目预计效益分析不变。
    公司在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
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 26.01%。此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
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 传感器”和“薄
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49,923 万元全部
用于“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
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
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将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 12,712 万元变
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并将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18,861.1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
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
(2017)011411 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5
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18,861.16 万元。
    由于“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原使用募集资金 1,458.40
万元(其中: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01.63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77
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 亩编号孝国土开 P(2016)10 号地块终止原计划建
设内容,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减少以前年度投入置换募投项目资金 1,401.63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资金 17,459.53 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6 亿元全部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7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
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000 万元、1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非 公 开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尚 未 使 用 金 额 为
649,739,181.05 元,其中:45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其
他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199,739,181.05 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
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80,204,985.00
元的 36.5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按建设进度
计划尚未投入完毕所致。剩余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计划继续投入募投
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人民币
117,323.24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与发行公司股票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具体情况见“附表 2021 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激光行业市场井喷,原有生产场地已超负荷运转,产能严重不足为顺利
保障合同交付,公司已在周边租赁多处厂房实施生产,其中 3D 激光加工装备项
目在周边租赁厂房 4000 ㎡,量测自动化项目租赁厂房 4000 ㎡,印制电路板激光
加工装备项目租赁厂房 2000 ㎡。若按照原项目实施方案对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
将对公司生产交付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结合公司中长期规划实施,拟利用公司已
取得的地块,将建设方案变更为新建厂房。
    2、新址结合上下游产业链更加紧密。
    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东,集聚了华星光电、武汉天马、长江
存储、三江航天等精密电子、OLED 和航空航天优势企业,具备激光产业聚合的
区位优势,可为公司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提供支撑,将对公司激光产业整体发展具
有重大推动作用。
                                        7
    3、“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并
入新址建设利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线则面向重型机械行业,航空航天行业,汽车行业等,所
属领域对于工程化应用的激光 3D 打印软件及控制技术、3D 打印智能装备有巨大
需求,公司为生产增材制造相结合的多制造手段的复合加工设备进行整体规划。
同时,为契合公司布局制造行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
产业化项目”生产基地同址,便于公司大功率、中小功率核心单元技术和关键工
艺能力研发与突破,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
    4、本项目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因受地质条件因素影响需要增加基坑支护施
工,延长了工期;因地方承办国际重大赛事,设备、材料进场延迟影响了施工进
度。目前位于未来城的园区已竣工,公司已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根据市场订单情
况加快设备采购进度,尽快达到投产条件。
    B、具体变更的内容
    鉴于原项目建设规划改扩建方案实施对现有生产交付将产生较大影响,处于
对激光产业的生产管理需求,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在新取得的土地
(鄂 2017 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 0069026 号,面积 62695.01 平方米)上进行激
光项目施工,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普通区域面积(㎡) 超净间面积(㎡) 小计(㎡) 总计(㎡)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      37,854.00           300.00      38,154.00
                                                                        51,192.78
备产业化项目                12,438.78           600.00      13,038.78

大型激光增材制造            28,412.00             -         28,412.00   28,412.00

        合计                78,704.78           900.00      79,604.80   79,604.78

    1、实施地点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 35,349 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武汉东湖高
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园 3 路 3 号,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位于武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未来 2 路以西的新址。“基于激光机器人系
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科技智能装
备产业园,拟将项目中“大型激光增材制造”子项目(用于建设 3D 制造工艺中


                                        8
心与大型激光增材制造产业化基地)也并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 2 路新址
建设。
    2、建设方案变更情况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 14800
㎡,新建 29400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中的“大型激
光增材制造”子项目原实施方案为在原址改建 28412 ㎡。实施地址变更后,承担
主体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于新址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总面积
79604.78 ㎡,具体如下:
                                   调整后新建                          调整后建筑
  项目名称        原规划面积                        调整后实施地址
                                       面积                              工程费

激光精密微纳
               改建 14800 ㎡新建
加工智能装备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
                   29400 ㎡
  产业化项目                       79,604.78 ㎡   区高新大道以南,未   24,540 万元
                                                      来 2 路以西
                改建 35000 ㎡,
基于激光机器
人系统的智能
                                                  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
工厂建设项目     新建 20000 ㎡      20,000 ㎡                          5,000 万元
                                                  科技智能装备产业园

                 改建 49800 ㎡
    合计                           99,604.78 ㎡                        29,540 万元
                 新建 49400 ㎡

    3、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装备预计金额
为 9,012 万元,“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原购置生产及检测
装备预计金额为 8700 万元。项目为契合生产建设、满足市场需求,改进项目生
产和工艺制程,在原计划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所需购置的生产及检测装
备的品类、单价和数量,以便确保产能提升和设备生产顺利实施。
    4、变更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
    激光产业募投项目的重新选址开展规划,有利于扩大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
客户需求和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对实施地点变更,对建设方案和设备采
购进行微调,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和产品结构不变,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
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
    5、建设期变更

                                        9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二)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建设期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本项目中包含建设智能激光切割机和激光钣金加工智能工厂示范线,因
受到国内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因素影响,汽车、钢铁等行业处于去库存周期,市
场景气度低迷。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今年以来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
发挥软硬件整合能力,加快在船舶、桥梁、工程机械及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已
与数家中国制造标杆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智能车间、智能产线、智慧工厂
等激光技术领域展开深度合作。2019 年 9 月份该募投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建设。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三)“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
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随着竞争格局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产品方向由传统的激光加工设备
向智能制造智能化装备、自动化产线转型,因此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需要更大的厂
房空间用于装备调试;一方面原规划的厂房空间不能满足未来智能化、自动化产
线批量生产交付的需要,另一方面高端大型装备需要在具备更高承重要求和行吊
转运能力的一楼平面楼层进行生产调试,因此拟新建厂房满足产能规划需求。
       2、产业链配套日趋完善随着上游产业链配套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公司生产
制程中的测试检测等业务需求可以通过外协外包等更为经济和市场化的方式解
决,从而可以减少测试检测 4 等相关设备的购置,减少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投资,
因此拟调整和减少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并将投资额度变更到新建厂房
中。
       B、具体变更的内容
       1、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10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通过项
目变更将“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 12,712 万元变更用
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公司计划利用已取得的地块(鄂 2017 武汉市东开不动产
权第 0069026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62,695.01 ㎡,公司已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
在现有募投项目已建成的华工科技智能制造未来城园区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
为 37,673.07 ㎡的厂房,具体如下:
                                        调整后新建面积
     项目名称        原规划面积(㎡)                            实施地址
                                            (㎡)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
                        51,192.78            63,275.1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
  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二路华工科技智能制造未来
                                                                  城园区
                        28,412.00            54,002.72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
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鄂州市创业大道华工科技智
                        20,000.00            20,000.00
                                                                能装备产业园

       合计             99,604.78            137,277.85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四)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变更
    A、变更的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项目实施主
体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从 2016 年开始征
地、规划、设计、环评等工作,建设期 2 年,投产期 2 年,2020 年达产,形成
年产 2900 万台智能终端产品能力。项目达产后实现年均新增销售收入 179,198
万元,年均新增净利润 13,931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2.92%,投资
回收期为 7.41 年(含建设期)。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11,409 万元,目前利用孝
感政府提供的租赁场地,已使智能终端产品的产能从 2016 年 815 万台、2017 年


                                        11
1204 万台,提升到 2018 年上半年 902 万台;销售收入从 2016 年 3.7 亿元、2017
年 8 亿元,增长到 2018 年上半年 5.63 亿元。
    2、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的具体原因
    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规划于 2015 年,当时光猫、路由器等智能终端市
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
立“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
市场占有率。但 2017 年下半年起,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涨,
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 300%—500%,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 20%
以上,导致智能终端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缓解经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
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目前项目实施主体华工正源已经成为智能终端产品全球出货量前三的企业,
因品质优良市场反映良好,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但智能终端产品项目仍面临着
盈利能力较低的困难,难以达到募投项目测算的效益指标要求。若仍按原计划实
施募投项目,可以满足销售收入及产能的指标要求,但无法达成利润目标。
    综上所述,为促使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兑现募投项目效益承诺,公司经过
充分论证,审慎讨论,对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终止项目投入,申请结题。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智
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并申请结题,并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
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该议案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募投项
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计划投资总       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内容                                   建设期       建设时间
                                 额             金净额

               5G 网络应用
                                                                    2018 年 9 月-2019
               光模块扩产    23,412.00        23,412.00    一年
应用于 5G 和                                                             年8月
                   项目
数据中心光模
块的研发及扩
               数据中心光
    产项目                                                          2018 年 9 月-2021
               模块研发及    15,606.00        12,897.00    三年
                                                                         年8月
                 生产项目


                                         12
              补充流动资
                            10,000.00        10,000.00
                  金

                 合计       49,018.00        46,309.00




    (五)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变更
    A、变更的原因
    本项目自 2016 年论证立项至今,传感器业务所处的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
求和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及实际运营情况
做出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1)终止“PM2.5 传感器”子项目实施的原因:随着国家加强对环境的综
合治理,户外 PM2.5 指标大大改善,空气净化行业出现衰退,PM2.5 传感器即将
失去黄金发展期。同时在室内空气质量控制中,PM2.5 测量的占比也较小。未来
随着车联网技术的发展,空气质量数据也将实现共享,汽车无需单独安装空气检
测传感器。
    (2)终止“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子项目实施的原因:薄膜型 NTC 温度
传感器的应用需求领域正在逐步被 SMD 结构温度传感器所替代,但因 SMD 结构温
度传感器的市场前景尚不确定,短期内回报不明确,待日后国内技术及市场渐趋
成熟,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3)投入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的原因:目前公司“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业务规模增长快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拟将
本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项目。公司根据谨慎
原则,有序投入,推动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
    B、具体变更的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 传
感器”和“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49,923
万元全部用于“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13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华工
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文件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14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020.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14.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2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32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4.06%

                是否已变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原承诺投   调整后承诺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
                (含部分          资总额              额(1)                   额             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向
                 变更)

承诺投资项

目:

激光精密微纳
                                                                                                                                                                 尚未完成
加工智能装备       是            35,349.00          35,349.00              3,483.18             31,980.55           90.47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投入
产业化项目

基于激光机器
                                                                                                                                                                 尚未完成
人系统的智能       是            35,031.00          35,031.00              1,270.07             15,364.78           43.86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投入
工厂建设项目

物联网用新型
                                                                                                                                                                 尚未完成
传感器产业化       是            49,923.00          49,923.00              2,368.80             29,858.68           59.81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投入
项目

智能终端产业
                   是            60,427.00          11,409.00                                       11,409          100.00            2018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基地项目

应用于 5G 和                                                                                                                                                     尚未完成
                   否                               49,018.00              4,092.51             28,710.23           58.57             2021 年 8 月    不适用                             否
数据中心光模                                                                                                                                                       投入




                                                                                               15
块的研发及扩

产项目

    合计                         180,730.00             180,730.00        11,214.56           117,323.24               64.92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公司根据地点变更后的建设方案预计两个项目将于 2019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

                             基地项目”建设,申请结题;同意将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19 年
         的情况和原因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 传感器”和“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49,923

                             万元全部用于“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

                             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将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 12,712 万元变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并将两个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立项备案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金额 60,427 万元,原项目规划于 2015 年,当时光猫、路

                             由器等智能终端市场发展迅猛,利润空间较好,为快速占领海量市场,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设立“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利用募集资金迅速扩大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提高市

                             场占有率。但 2017 年下半年起,全行业受电阻电容、存储芯片价格大幅上涨,阻容价格 2017 年中较年初涨幅高达 300%—500%,对单台产品材料成本影响达 20%以上,导致智能终端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产品毛利空间被严重挤压,为缓解经营压力,部分智能终端产品上市被迫放缓。
           情况说明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自 2016 年论证立项至今,传感器业务所处的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和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因目前公司“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业

                             务规模增长快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将本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进展情况




                                                                                                  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

变更情况                   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实施方案中的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
调整情况
                           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将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 12,712 万元变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并将两个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861.16 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18,861.16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
及置换情况                 开的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使用募集资金 1,458.40 万元(其中: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01.63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77 万元)购置土地面积 105.39

                           亩编号孝国土开 P(2016)10 号地块,公司将作其他安排,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减少以前年度投入置换募投项目资金

                           1,401.63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7,459.53 万元。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2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6.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已将全部补流资金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民币 6.6 亿元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未超期使用。
       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

                           使用。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5.7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 2021



                                                                                                17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000 万元、1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公司未发生此种情况。
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649,739,181.05 元,其中:45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其他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199,739,181.05 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80,204,985.00 元的 36.5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按建设进度计划尚未投入完毕所致。

                           剩余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计划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