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0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瑞)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
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2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
了 10 次董事会、列席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
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10 1 9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就公司相关事
1
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2 项,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1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
同意
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5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2 日 议(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修订<公司核心骨干团队专项奖励办法>的议案》发
同意
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2022 年 7 月 26 日 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
同意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 同意
2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
同意
2022 年 12 月 9 日 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4 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了解,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聘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2 年,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仍在进行中,国家
对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形态、内部管理结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治理力度持续加大。
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为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不断助力,切实维护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乐瑞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4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国良)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
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2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
了 10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
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10 1 9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就公司相关事
5
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2 项,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1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
同意
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5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2 日 议(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修订<公司核心骨干团队专项奖励办法>的议案》发
同意
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2022 年 7 月 26 日 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
同意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 同意
6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
同意
2022 年 12 月 9 日 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 4 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了解,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聘用审计机构、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2、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
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薪酬支付情况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2 年,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仍在进行中,国家
对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形态、内部管理结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治理力度持续加大。
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7
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为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不断助力,切实维护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杜国良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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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立君)
本人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
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
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义务。2022 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
了 10 次董事会、列席 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
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10 1 9 0 0 否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就公司相关事
9
项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共 22 项,全部同意。具体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1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开展
同意
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5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放弃优先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补充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2 日 议(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 对《关于修订<公司核心骨干团队专项奖励办法>的议案》发
同意
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同意
2022 年 7 月 26 日 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授权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关
同意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 同意
10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
同意
2022 年 12 月 9 日 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和参加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要求,审核了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薪酬支付情况符合
公司薪酬体系规定。
2、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公司重大投资事
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引导公司及时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主业持续高速健
康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
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2022 年,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仍在进行中,国家
对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形态、内部管理结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治理力度持续加大。
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11
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为上市公司稳健发展不断助力,切实维护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立君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