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6-01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项目转让合同>的议 案》,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 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签订<项目转让合同>的议案》,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 此项议案,本人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胡建军、马卓檀、姜明辉 2016 年 3 月 18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