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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 芝 堂: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1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资料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9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
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余
欣阳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资料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517,209,01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9.49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512,516,057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58.95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股份4,692,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9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6,657,672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7658%。
              (5)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廖青云律师、达代炎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投票表决情况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结果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九芝
       堂股份有限            整体       513,217,119     99. 2282%      3,991,894      0.7718%              0       0.0000%
       公 司 2020
1.00                通过
       年员工持股
       计划》及其          中小投资者     2,665,778     40.0407%       3,991,894      59.9593%             0       0.0000%
       摘要的议案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资料



       关于《九芝
       堂股份有限            整体       513,217,119   99. 2282%   3,991,894      0.7718%              0       0.0000%

       公 司 2020
2.00                通过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          中小投资者     2,665,778   40.0407%    3,991,894     59.9593%              0       0.0000%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整体       513,217,119   99. 2282%   3,991,894      0.7718%              0       0.0000%
       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3.00   公 司 2020   通过
       年员工持股          中小投资者     2,665,778   40.0407%    3,991,894     59.9593%              0       0.0000%
       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律师、达代炎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1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