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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芝 堂: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1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九
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徐向平先生、杜未木先生、
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谢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振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振国先生当选董事长后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李振国
      委     员      王波、孙健、徐向平、刘春凤、杜未木、余欣阳
    (2)审计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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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委员     谢丰
     委      员   孙健、余欣阳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王波
     委      员   谢丰、刘春凤
    由于王波先生在公司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止。因此王波先生担任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止,其他委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向平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刘春凤女士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徐爱敏女士、高岩嵩先生、务勇圣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孙卫香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韩辰骁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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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可女士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附个人简历:
    1、李振国先生,1960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
董事长、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药协
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
会长、牡丹江市工商联主席;曾任牡丹江市友搏制药厂厂长、牡丹江友搏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国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 339,202,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2、徐向平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本科。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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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向平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1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1%;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刘春凤女士,1963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药专业,享受研
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本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哈药集团制药三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药集团生物工
程有限公司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
理、总经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项目负责人。
    刘春凤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徐爱敏女士, 1967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研究员级高
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
长、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总会计师、哈药股份第六、七届监事会监事。
    徐爱敏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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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岩嵩先生,1982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
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
究中心副主任。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5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5%;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务勇圣先生,1984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现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北京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执行董事,九芝堂(牡丹江)友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湖南九芝堂中药验方
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部任访问学者,曾
任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务勇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148,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1%;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孙卫香女士,196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中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牡丹江温春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经理、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部长、
财务总监。
    孙卫香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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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15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韩辰骁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已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SH.600058)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经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01)
证券事务代表,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资深经理;泰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SZ.000732)证券事务代表。
    韩辰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黄可女士,1980 年 12 月出生,本科,法学专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格。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科负责人;曾
任本公司证券法务经理、营销中心法务、市场部内勤等职。
    黄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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