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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 芝 堂: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04-2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芝堂
股票代码:0009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富强社区人民路 2638 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洲大道 68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特别提示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协议转让的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
确认后,方能到中国证券登记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特别提示............................................................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九芝堂、上市公司、公 指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导致持股
                             数量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指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毅
统 一 社 会 信 9143070067558223X2
用代码
注册资本     71876.53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 2638 号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
             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
             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盐零售;凭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从
             事食品经营;书报刊零售、食品添加剂、保健用品、化妆品、
             洗涤化妆品、消毒剂、健身器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
             织品及针织品、文具用品、花卉、通信设备、农副产品的零
             售;眼镜的加工、验配、销售;票务服务;健康咨询服务;
             家用电器、3C 数码、黄金珠宝、钟表;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
             利用(限经营许可证许可品种和区域);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及
             代理;百货、连锁零售仓储服务、冷库服务;互联网药品信
             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
             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不含金融、
                  证劵、期货的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
                  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综合医院、康复中心、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母婴保健服务(凭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
                  可证经营);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房屋及柜台租赁服
                  务和相关业务的策划、咨询与促销服务。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洲大道 68 号
   联系电话       0731-8995398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国籍     性别      职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高毅       中国     男     董事长、总裁      中国              否
     高峰       中国     男     董事              中国              否
   高佑成       中国     男     董事、常务副      中国              否
                                总裁
     徐新     中国香港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柴敏刚       中国     男     董事              中国           美国
   叶崴涛       中国     男     董事              中国             否
   颜爱民       中国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否
   王红霞       中国     女     独立董事          中国             否
   易兰广       中国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否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为促进公司与九芝堂开展更广泛的业务协作,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拓展上游渠道,获取更好的厂商资源,提升公司差异化商品竞争力,
促进公司供应链系统的持续优化。

二、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协议受让九芝堂部分股权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3 日,益丰药房与李振国签订了《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票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0 股九芝堂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43,467,800 股九芝堂人
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 权益变动方式

    2022 年 4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振国先生签署《股票转让协议》,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43,467,8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0001%。待前述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
司 43,467,800 股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
续。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当事人
    甲方(受让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李振国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甲方以自有资金依法受让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43,467,800 股流通股股票,占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 5.00001%。
   3、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 9.85 元/股。交易总价=甲乙双方实际依据本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
交易的股票数量×转让单价,即人民币 428,157,830 元。
   4、支付方式
    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定金,即交易总价的
5%,支付至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中指定的账户,并作为第一部分交易价款。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颁发标的股票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乙方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剩余交割手续。在标的股票于中登公司系统内登记于甲
方名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总价的 95%,支付
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协议签订时间
   2022 年 4 月 23 日。
   6、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手印后即生效。

三、 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
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续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协议转让事项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
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九芝堂股份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股票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九 芝 堂 股 份有 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
                     公司

股票简称             九芝堂                股票代码              000989

                     益 丰 大 药 房连 锁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湖南省常德市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
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43,467,8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比例:         5.0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
是否已得到批准
                      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
                      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