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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 芝 堂: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04-25  

                                                                                                公告资料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3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经核查,李振国先
生持有公司股票 258,108,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69%)出具的《关于增加九芝
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 1 项临时提案《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前述提
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及其相关公告。


    三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
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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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实,李振国先生具备临时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职
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出提案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
上述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新增提案。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除增加上述 1 项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五、备查文件
    李振国先生《关于增加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