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5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3,412,224股进 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69,354,236股变更为855,942,01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869,354,236元变更为 855,942,012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的相 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6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并经 2018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 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不超过 4 亿元人 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 22 元/股),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若员工持股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 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 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告文件 2018年9月2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19年8月29日,公司回购股份 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 股份29,412,224股,占公司总股本3.38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5.80元/股, 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8.63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56,279,964.38元(含交易费 用)。2019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0 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九芝 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 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九芝堂A股股票,数量为不 超过16,000,000股。2021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九芝堂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000,000股已于2021年1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九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前述过户完成后,公 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13,412,224股。 三、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的原因 鉴于股份回购完成(2019年8月29日)之后36个月的期限将届满,且公司短 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计划,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13,412,224股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69,354,236股变更为855,942,012股,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 869,354,236元变更为855,942,012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注销的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股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912,534 22.77% 0 197,912,534 23.1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告文件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1,441,702 77.23% -13,412,224 658,029,478 76.88% 三、 总股本 869,354,236 100.00% -13,412,224 855,942,012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 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