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01-28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或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
24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
三公司”)收到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
食药监食罚〔2018〕7号,相关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事实
2013年1月份,环三公司受宁德南瑞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瑞公
司)的委托,从深圳市联鑫瑞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联鑫公司)采购
葡萄酒,经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货值金额1429525元。
2018年2月11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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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附
属楼一楼的仓库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两款三批次葡萄酒中文
外标签均未标示进口商、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宁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两款三批次葡萄酒进行抽样送检,
并对上述葡萄酒进行就地查封。经调查认定,环三公司经营标签不符
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葡萄酒的行为,违反了(2015年)《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2015年)《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即原查封现已解除查封,现存于东晟泰丽园
附属楼一楼环三公司仓库)的葡萄酒:(1)唐娜男爵美乐红葡萄
酒3936瓶(含抽样送检9瓶);(2)唐娜玛菲庄园红葡萄酒660瓶
(装瓶日期2012年9月18日的葡萄酒393瓶,装瓶日期2012年7月9日的
葡萄酒267瓶,含抽样送检9瓶/批次,共18瓶);
2、并处货值金额1429525元5.1倍的罚款7290577.5元。同时根据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环三公司将于近期向宁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
政复议。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受该处罚决定影响,将预计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约7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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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行政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或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上述行政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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