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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独立董事,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

     通过对张斌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

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斌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

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长。

     二、关于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

意见

     通过对林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

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林崇先生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的任职

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
副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林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胡建华              刘   宁            郑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