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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3-30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材料                           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监事签名:

       范志纯                       张   娜             郑希富



                  陈宗忠                      陈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