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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闽东电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晓峰                      联系电话:010-85156309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瑛英                      联系电话:010-851563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关联交易与
                                            同业竞争、担保与资金往来、内幕交
                                            易等规定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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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7 年       是        不适用
1 月 10 日承诺:宁德国投及具有控制关系
的关联方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定价
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
在减持闽东电力股票的情况;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闽东电力股票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6 年       是        不适用
8 月 18 日承诺:《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
闽东电力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
查情况,闽东电力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
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和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6 年       是        不适用
4 月 28 日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有关承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是        不适用
11 月 29 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向认购
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7 年       是        不适用
11 月 29 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向认购
人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作出募集资金使用     是        不适用
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
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的资金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
账户,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监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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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7 年        是            不适用
11 月 28 日作出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未来不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新增直接或间接控
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2、针对上市公司
运营的地产项目,本公司将尊重上市公司
的意愿并支持上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经
营情况、地产项目运营情况、交易对方谈
判情况等因素,五年时间内),按照市场化
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
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将上市公司房地产
业务进行剥离。3、针对本公司参股的水电
和风电公司,本公司将积极与上市公司协
商确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在上述
公司符合上市条件并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
意向后,争取在五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通
过包括但不限于置换、收购、合并、重组
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方式将该等电
力公司的资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或者
(2)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该等电力公司的资
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4、本公司将全力
支持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如本公司或者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未来产生或出现与未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或主要产品相关的业务或者商业机会,包
括新建水电、风电等,本公司将在符合上
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
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
司或者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
司。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郭瑛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