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
通过对王坊坤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
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王坊坤先生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
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坊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因雷石庆先生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黄珊女士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更换董事和
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胡建华 刘 宁 郑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