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监事签名: 黄祖荣 张 娜 郑希富 陈宗忠 陈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