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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

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了1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1
序号        召开日期         监事会届次         参会监事           召开方式                                 审议的议题                                  审议结果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
 1     2021 年 3 月 29 日    会第十四次                          现场召开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陈宗忠、陈武
                               会议
                                                                              6、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七届监事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
 2     2021 年 4 月 26 日    会第十五次                          现场召开
                                              陈宗忠、陈武
                               会议                                           2、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全票通过
                             第七届监事
                                          范志纯、张娜、郑希富、
 3     2021 年 6 月 24 日    会第十六次                            现场召开   1、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陈宗忠、陈武
                               会议
                             第七届监事
                                          张娜、郑希富、陈宗忠、
 4     2021 年 8 月 10 日    会第十七次                            现场召开   1、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陈武
                               会议
                             第七届监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
 5     2021 年 8 月 26 日    会第十八次                          现场召开     1、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陈宗忠、陈武
                               会议
                             第七届监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
 6      2021 年 9 月 2 日    会第十九次                          现场召开     1、审议《关于选举黄祖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陈宗忠、陈武
                               会议
                             第七届监事
                                          黄祖荣、张娜、郑希富、
 7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会第二十次                          现场召开     1、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陈宗忠、陈武
                               会议




                                                                              2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等方面审慎监督,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5次股东大会、17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的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
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
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 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核意见,主要有:

    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决

策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 租赁>》,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
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公司

                                  3
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作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此情况

所做的专项说明。

       3、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
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预案。经核查,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三)审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宁德市东
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和园车位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83万
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7万

元。

       经审查,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查信 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认真

审核,未发现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等行为。

       (五)审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内部控制明显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
监督的实际情况。

                                    4
    三、业务学习及调研情况

    (一)业务学习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组织监事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以及国资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并鼓励监事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学

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
引》、《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推出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了监事履
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地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调研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组织监事至白城富裕风电场、福安水电事业

部、闽电水电站、丰源水电站等地就生产运营情况及人事改革工作情况
进行实地调研,使监事会成员更深入了解公司及下属企业运作情况,进
一步强化监事深入基层的力度,促进监事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公司
发展。

    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能。监事会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和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司党委和董事会工作部署,根据行业特

点和公司管理实际,不断创新监事会工作,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以财务、资产监督为核心,对公司

的财务活动及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做好以下几
方面的工作:


                                 5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

司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审慎决策,提出合理化建
议,保障工作有序进行,提升公司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二)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办公会议,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提升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三)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对公司的
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

要事项,防范运营风险,提升监管效率。监事会通过走访调研动态掌握公司
所属各产业的业务运作结构和资产运行态势。

    (四)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举办的培训活

动,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持续提高监事的履职水平,更好地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五)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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