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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因郭嘉祥先生工作变动,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提议,郭嘉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推荐陈凌旭先生为公

司董事、董事长。经核查,郭嘉祥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通过

对陈凌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我

们认为:陈凌旭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

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

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放弃本次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 30%

股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

营方针,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

述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