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闽电
(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闽电(古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
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上述项目借款有利于更快推进古田
县鹤塘镇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建设顺利完工。本次担保事项已
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公司本次担保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
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