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3-3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增加对股东的回
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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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水力
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新能源投资公司等18家单位。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1.8%,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6.22%;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
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对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下
列高风险领域: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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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公司制定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
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
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公司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选聘程
序、董事义务、董事会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
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
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支持,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监事会由
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
了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召集与通知、决议等。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
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
益不受侵犯。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1名独立董事为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提议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
制度及其实施等。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
公司已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部根据制度规定, 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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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通过内部审计,促进了公司的强化管理,提
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党务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董事会办
公室、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教育培训部、
人力资源部、证券投资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经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安
全监察部、碳中和研究中心等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
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和监督等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
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
制目标的实现。
(3)人力资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队伍方面的建设,秉承“以人为本,兼顾公平、
奉献共赢,精益求精”的人才理念,坚持“以综合的眼光发展人才,以合理的标
准评价绩效,以价值的准绳赋予公平,以精益的态度传承专业”的管理方针,尊
重员工,关注员工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追求员工和企业的互利共赢与共同
发展,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
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
考核、晋升与奖惩和技术等级评定;带薪年假假日保障方面等制度。公司严格遵
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与全体员工
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福利保障方面,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
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
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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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
员工的重要标准。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共有员工162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本
科生363人。平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
教育,使员工达到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
(4)企业文化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
正廉洁”为指导,立足新能源产业,围绕企业改革与发展大局,努力营造良好的
氛围,确保基层员工能够“安心本岗”;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用心投
入、专心管理”;加强员工综合素质培训,做到“尽心履职”。同时公司通过开展
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通过
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种安全活动,积极宣传公司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文
化氛围等。
(5)发展战略
按照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要求,在国
家“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指引下,以经济效益为
中心,加强投资管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快闽东电力的资源整合配置,
推进闽东电力产业经营结构调整优化,致力绿色低碳发展,聚焦电力主业,实施
“电力主业、相关多元、协同发展,借助资本运作、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发
展战略,积极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领域,始终把“为国家贡献经济动力,为
社会奉献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回报”作为公司的不懈追求。
(6)社会责任
公司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注重考虑公共利益,构建和谐、友善的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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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关注并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在精准扶贫、贫困助学、社区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1)维护良好公共关系,构建和谐企业
一方面公司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并加强
与相关政府机关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
评论,常态化与社会各方沟通交流,努力营造互信互利、协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促进公司与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宁德市委、市政府平
安国企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同部
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制,确保平安建设综
治责任到岗到人,公司持续保持平安和谐的生产经营态势,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
事故和群体性综治事件,为公司深化改革、谋划发展提供安定稳定的和谐环境。
2)坚持共建原则,助力乡村振兴
2022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
部署要求,大力弘扬“滴水穿石”闽东精神、“弱鸟先飞”进取意识、“四下基层”
优良作风,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挂钩帮扶及公益建
设,2022年重点支持蕉城区霍童镇溪南村、福鼎磻溪镇桑海村、霍童镇文湖村建
设宁德市家风家训廉政教育基地项目、长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事业补助金等,累
计投入各类帮扶及公益建设资金172.8万元。
3)热心公益事业,开展公益慈善
一是公司本着“力所能及、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社区共
建、精准扶贫、贫困户慰问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地方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和扶贫济
困工作献计出力,有力地促进公司与本地区的和谐发展,提升企业形象。二是极
投身关爱老人、公益募捐等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和开展志愿者公益活动,以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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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馈社会,身体力行地展示企业责任担当。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
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应急预案、
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公司定期
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经济分析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风险,积极
采取应对措施。
3、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公司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
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
营分析控制等,并建立了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通过权力、职责的划
分,制定了各组成部门及其成员岗位责任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按
照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
制衡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
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
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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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
会计凭证、核算、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且在实际工作中
不断加强会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会计工作流程。
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根据各项会计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财产使用
管理工作体系,对货币、存货、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定期财产清
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并进行账实核对。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
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行明确,保障公司财产实物安全。
5)预算控制: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制定了《控制性预算管理制度》
和《预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严密科学的财务制度,施行年度预算、按季分解、
分月控制、适时调整、年终决算的管理模式。财务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最新的公司运营实际情况,适时对全年预算进行调整。
6)运营分析控制:围绕企业的战略实施,公司通过生产过程的测量,分析
与改进,利用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的方式,检测企业经营运作情况。并通过制度
的制定与执行,监督确保公司绩效得以持续改进。公司定期召开例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加以通报,分析月计划、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年
公司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对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
析,并与公司历史数据及同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指出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不
足之处 ,为下一年度计划、绩效目标值的制定提供参考。
(2)重点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有关对
货币资金的控制,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等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确保了货币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防止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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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方面出现坐支现金和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
2)固定资产
公司制定了《报废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等制度,
有效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和使用的效率,对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实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公司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领用、维修、保养
和报废规定,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每年年底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
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3)合同管理
公司专门设立法律事务部,并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按有关制度严
格执行,减少了经济纠纷,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提高了经济活动交易的安全。
对公司与其他主体签订的经济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审查。
公司法务部门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室统一确定相关审查部门并负
责集中存档管理,法务部门审查合同条款和合同价格,使各类合同的审查、签订、
履行及管理规范化。
4)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定实施了《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范围、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确
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法违规的关联交易。
5)对外担保
公司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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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筹融资及担保管理办法》,
明确对外担保决策权限、对外担保申请受理及审核程序,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6)信息披露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等
事件发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明确
了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收集与管理以及信息披露职责范围
和保密责任,确保公司全体股东能平等获得信息。
7)对外投资及子公司管理
公司为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并在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下设了投资项目评审小组。
除子公司自身内控制度之外,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子公
司的控制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信息与沟通
为了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建立了相匹配的信息与沟通体系。
(1)公司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公司协同办公系统信息共
享,并通过网络及时掌握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完成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风电
生产等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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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通过0A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微信平台及
内、外线直拨电话及时传递内部的任命、制度、文件等各项需要及时传递的内容,
实现了内部管理沟通的及时、完整和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从而提高了公司管理
的效率,降低了公司管理的成本。
(3)公司重大事项或重要政策由办公室以公文形式传给各部门,部门领导
签收并传阅,以及通过微信平台和宣传窗等形式进行及时传递。
5、内部监督
为进一步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在审计
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
为了充分发挥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
进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有
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保证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性。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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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报表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资 产 总 额 潜 在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 报 ≥ 资 产 总
错报 的0.5% 产总额的1% 额的1%
所 有 者 权 益 潜 错报<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4%≤错 错 报 ≥ 所 有 者
在错报 益总额的0.4%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权益总额的1%
营 业 收 入 潜 在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 报 ≥ 营 业 收
错报 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的1% 入总额的1%
利 润 总 额 潜 在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7%≤错报<利润 错 报 ≥ 利 润 总
错报 的7% 总额的10% 额的10%
注: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
额”、“利润总额”等数据均为上一年度合并报表的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或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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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误;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改正;
(6)公司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7)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8)其他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直接损失金
合并报表资产总 <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额的 0.5% 表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1%
注:上表中作为参照对比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上一年度合并报表中的
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或类似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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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制度缺失;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6)致使重特大生产安全或职业危害事故;
(7)公司声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8)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基于上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根据制定的整改计
划,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相关缺陷均已得到了有效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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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现行的内控体系是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的内控体系。本年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订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积极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对各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持续的自我
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实现内控管理的持续性改进。
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
查,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内部控制加以调整,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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