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8-019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9月17日 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9月16日 15:00 ~ 9
月17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国中期大厦会
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姜新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7,475,6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
股份67,47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7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表决结果:
议案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7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53 % ; 反 对 3,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1960%;反对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一帆、于玥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