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000996)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亿元闲置资金择机投资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保险公司 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公开发行的债券,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 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使用短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田轩、薛健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