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年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及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018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事先
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
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本人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尽可能进行实
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三、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3 月 1 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对《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1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12 月 17 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对《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
<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18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了以下职责:在审
计工作开展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
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在
年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等,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2019年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杜绝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发生。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
谢谢。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
2019年4月29日